在“食药安全检察行”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主动加强监督配合,在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移送非法销售“性保健品”案件线索的同时,注重深挖扩线打源头,引导公安机关深挖上下游犯罪,深入打击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犯罪行为,一举打掉生产、销售假药犯罪链条,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
非法“性保健品”大起底
泰州姜堰:深挖犯罪线索,成功铲除生产、销售假药产业链
“美国玛咖”“虫草强肾王”“澳洲袋鼠精”......这些价格不菲,乍听起来名头唬人的所谓“性保健”药品,其实竟是来自非法小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甚至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2018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在“食药安全检察行”专项活动中,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监督配合,深挖犯罪线索,突出源头打击,成功铲除了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犯罪产业链,从生产窝点查获假药102种,270万余颗,依法对胡贤军等多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
“纯天然”性保健品竟然是假药
2018年前,细心的路人时常发现,街边巷尾的一些保健品店往往以销售所谓“性保健”药品为噱头招揽生意,宣称这些所谓的“纯天然”“绿色”进口”产品具有显著功效,广告内容不堪入目,时常引起群众反感。
这些“路边店”销售的所谓“性保健品”是否合法?对消费者健康安全有无威胁?针对此种乱象,2018年3月,姜堰区检察院结合“食药安全检察行”专项活动,主动会同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区性药保健市场开展了联合检查。
情况令人触目惊心,检察官先后发现李某、张某、王某、刘某等10人从非正规渠道低价购进所谓“性药”,后分别在其自家经营的旅馆、药店、保健品商店中加价出售牟利,经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相关“性药”均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应按假药论处,在绝大部分样品中,均检出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姜堰区检察院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一举立案10件10人,有力整治了市场乱象。牵头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6次联席会议,就零售假药中,尚未销售并被现场查获假药的数量标准形成统一司法尺度。
追根溯源,彻查假药源头
初战告捷,检察官并没有就此鸣金收兵,市面泛滥上的这些假冒“性保健品”到底来自哪里?检察官深知,如果不能从源头上进行打击,隐患将始终存在,为此,他们付出了更多努力和艰辛。
“这些‘保健品’都是从盐城‘吴某’那里进来的。”在办案中,检察官针对假药的来源,对李某等人分别进行了详细讯问,事情很快有了眉目——在姜堰区销售的大部分非法“性药”,来源均指向了盐城的“吴某”,但“吴某”一向行事低调,主要通过网上与“下线”联系,至于其真实身份,李某等人却知之不多。
对方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这事情肯定不简单!检察官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了这条重要线索,决定一查到底,2018年6月,“吴某”在盐城被抓获归案。
事实上,“吴某”其实并不姓吴,真名叫侍敏捷的她,平时以“吴某”的化名与下线交易。归案后,侍敏捷对其销售假冒“性药”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承认这些假药主要是从江西一个叫胡贤军的人那里买来的,从扣押物品和销售记录来看,仅2018年上半年,从胡贤军那里即先后购进“黑金刚”“虫草玛咖”等性药23400余颗,进价10500余元。“擒贼擒王”,随着侍敏捷的归案,办案人员趁热打铁,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8年6月赴江西将胡贤军等8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成功打掉了2个生产窝点和3处假药储存点。
精细审查,确保罚当其罪
案发后,公安机关先后查获了大批假药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累计达2700000余颗,包装盒、说明书等外包装材料1130000件,同时扣押到多张银行卡、快递单据及多部手机,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这些假药流向了哪里?相关人员有无分工?分别应当如何定罪量刑?随着案情调查的不断深入,证据材料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些都成了检察官必须一一破解的“谜题”。
为了全面把握案情,有效引导取证,检察官充分发挥“捕诉合一”机制优势,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经查,由于听说有利可图,胡贤军于2016年3月起通过网络了解制售假性药的相关“行情”,参加所谓销售会议,从多处购进大量散装性药药片、胶囊,并在南昌郊区专门租赁房屋,招募熊春联等3人进行成品包装,安排彭翔鹏负责窝点生产管理。胡贤军则通过网络联系下家“客户”,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按需定制”,通过网络联系外包装厂家,制作相关包装盒、说明书等材料。2018年3月,因销售量增大,胡贤军让其妻子陈春兰另外找到一处房屋,并组织人员包装制作假性药,直至案发。
在整个过程中,胡贤军始终躲在幕后,主要在线上联系业务,平时不到生产窝点安排工作,对购进的散装假药、包装等分别存放在租来的3处房屋,通过微信指使彭翔鹏安排工人进行包装加工,并通过物流向下线发货。为了掩人耳目,胡贤军故意使用他人名下的银行卡进行现金结算,日常资金往来复杂。为了进一步核实证据,查明销售链条,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到胡贤军销售假药所用的全部银行卡交易记录、快递清单,根据记录由胡贤军、彭翔鹏及其下线侍敏捷等人进行辨识确认。对部分尚未鉴定的涉案药物,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时依法取得鉴定意见等重要证据材料。
该案涉案资金往来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检察官以“抽丝剥茧”的功夫,细致打磨案情。结合扣押物证、书证、结合相关涉案人员微信通信记录、银行往来流水等多方面证据,逐步理清了案件基本脉络,准确区分具体责任,最终认定胡贤军、彭翔鹏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陈春兰、熊春连等6人涉嫌生产假药罪,其中胡贤军认定主犯,其余人员均认定为从犯;查明具体销售记录34人次,销售金额65万余元,为案件准确起诉打下了坚实基础。除侍敏捷、王元珍等2名“下线”与该案并案处理外,胡贤军的其余“下线”如广东潮州丁某、福建莆田陈某、姚某、海南海口吴某等多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作为另案分别处理。
2018年12月26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对胡贤军等人提起公诉,2019年4月29日,姜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胡贤军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依法获刑。
“食药安全无小事”,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担当,充分履职,与公安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联动,成功实现了从个案查处到精准打击整个犯罪链条的突破,进一步规范了保健品领域市场秩序,切实守护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