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好故事】我对本地研究的兴趣竟帮助了一位老大爷
2017-12-06 17:17: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武汉10月16日电(通讯员 李远星)作为一名外地人,留在省城武汉工作后,我对所在黄陂区本地人的一大特点产生了兴趣:他们有非常浓厚的恋乡情结,无论在城区有多么体面的工作,住着设施多么配套的小区,也一定会保留前辈留在乡村的老宅。

  没想到我的这一兴趣却帮助一位繆姓老大爷拿到了14万余元的赔偿金。

  2016年的一天,我接到了一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申请人姓繆,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丧偶、丧子、丧失劳动力,申请事由为监督执行2年前其子繆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金14万余元。

  被执行人孙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她认为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上写明她与繆某某对那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而且她在交通事故中也受了伤,法院判决从繆某某的遗产中支付给她赔偿金约14万元,两者相冲抵,她就不用再支付赔偿金给繆大爷。

  这话乍听起来似乎有理,其实涉及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是法院判决孙某支付给繆大爷的赔偿金;二是法院判决从死者繆某某遗产中支付给孙某的赔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繆大爷作为繆某某的遗产继承人,其只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对孙某的赔偿责任,而法院确认的赔偿金不属于繆某某的遗产。因此,我向孙某详细解释了她要求两厢冲抵与法无据的道理。然而,孙某将我的话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我又前往法院了解情况,结果却不乐观。法院查封的孙某在城区的一套房屋其价值远超赔偿金,且不能确认这套房子为孙某的唯一住房。

  那时,我眼前不断晃动着繆大爷的身影:苍白的头发、寒酸的衣着、瘦弱的身体……

  经与部门负责人分析研究案情后,我发现了一条线索——孙某作为黄陂本地人,是否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城里一套商品房,农村一栋老宅?

  于是我们兵分两路对孙某在黄陂城区和农村的住房及收入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为:孙某在农村和城区各有一套住房,而且孙某在城区做生意的年收入不菲。这个案件完全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

  随即,我们向区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启动相关执行程序。孙某得知情况后主动要求执行和解,并按规定支付了给繆大爷赔偿金。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