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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检察“雨燕行动”关爱留守儿童
2017-06-09 09:1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程 婷 贺成生

  “姐姐,快来看,这棵树上好多大鸟哦!”“姐姐,这紫色的花真漂亮,它叫什么名字呀!”5月28日,兴化市检察院和救助站联合组织了“一路同行,励志成长”活动,带领35名农村留守儿童过端午节。为此,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翁立萍规划了满当当的两天行程——水上森林、海军纪念馆、梅兰芳公园……第一次来水上森林的孩子们,兴奋地围在小翁姐姐身边,问这问那。

  2016年以来,兴化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教育的新方式,依托“小翁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推出“雨燕行动”,以积极、勇气、向上为主题,引领农村留守儿童向阳成长。同时在兴化市昭阳湖中学、安丰镇高级中学设立“小翁姐姐之家”,定期值守,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个月37场法治讲座

  “希望小翁姐姐能多到我们乡镇,给孩子们开展法治讲座。”每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收集到建议最多的就是这一条。

  过去,由于人手不足,法治讲座总是局限于城区几个学校,而边远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却往往成为法治教育的盲点。为了回应代表委员建议,2017年初,该院成立了雨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团,由分管检察长担任团长,12名年青女干警担任志愿宣讲员,分7个主题领取讲课任务。年初,通过市教育局了解乡镇各学校的法治教育需求,形成需求订单,对半年内的“订单”进行日程安排,提前告知学校,以便于学校妥善安全组织活动。成立三个月,宣讲团就分赴33个乡镇讲课37场次,遇到没有室内大场地的学校,检察官就在操场上到孩子中间讲课,一堂课下来,嗓子都哑了。“我们的目标是宣讲团走遍全市每一所学校。”翁立萍说。

  5月26日,该院邀请江苏省、泰州、兴化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工青妇等代表参加以“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小翁姐姐”翁立萍担任解说员,带领参观了昭阳湖初级中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小翁姐姐之家分部。与会代表对小翁姐姐的工作竖起大拇指的同时,希望今后该院能继续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关注,加强对雨燕团队志愿者的培训,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

  多了一条告知义务

  “你出去打工的话,要注意锁好门窗,请热心的邻居大妈多照应着。家里安全了,你工作也放心。”“谢谢!好人有好报。”小雨母亲已泣不成声。

  2016年2月,翁立萍受理了一起性侵未成年女孩的案件。被害人小雨智力水平较低,其父母外出务工,小雨独自在家时被梁某性侵。当年2月10日,兴化市检察院对梁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但翁立萍的心头还是沉甸甸的,她决定上门听取被害方意见。一走进小雨家的租住屋,翁立萍便发现了问题:门根本无法锁严!

  翁立萍回单位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情况。该院及时启动特困被害人救助机制,并在第一时间将救助金送到了小雨母亲手中。随后,翁立萍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会,帮小雨家换了一处封闭性好且经济实惠的出租屋。

  小雨的遭遇引起了翁立萍的深思,由于农村信息仍较为不发达,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多数不知道还有司法救助可以申请,为此,翁立萍与控申科进行沟通,改变被动等待的传统做法,在告知未成年被害人权利的同时,主动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和条件。结合办案,对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而未成年被害人又确有特殊困难的,联合控申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并联系雨燕爱心医生为其送上心理疏导,鼓励其勇敢走出逆境。2016年以来,共有3名农村留守未成年被害人获得司法救助。

  十部门助力“雨燕行动”

  6月1日,该院提请兴化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妇联等十个部门讨论制定《兴化市农村留守儿童刑事司法保护办法(试行)》,对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办理农村留守儿童涉罪案件、涉罪农村留守儿童帮教、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救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同时,严肃查办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失职渎职犯罪,对国家工作人员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应当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导致农村留守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予以查处,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工作。

  下一步,该院把农村留守儿童的暑假也纳入了“雨燕行动”中,计划联合团市委、救助站、妇联在暑假开展“结对夏令营”活动,以“陪伴、引领、勇气”为主题,正能量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向阳成长。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