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桦,女,1983年7月9日生,泰州市靖江市人,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该同志从2006年8月到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后,兢兢业业地立足本职岗位,一丝不苟地完成了领导布置的任务,充分体现了检察干警恪敬职守、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
一直以来,金秋桦同志坚持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参加检察干警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适时更新知识系统,熟练掌握新规新政策,深刻践行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展现了一名优秀检察官的基本素能和政治素养。
2006年8月至2013年9月期间,金秋桦同志在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从事公诉和批捕工作。七年时间里,该同志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近千,无一错漏;该同志结合办案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在省市级报刊杂志发表调研、信息宣传三十余篇;更是通过办理一批金融诈骗案件,敏锐地发现高港区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撰写了《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存在问题的调查分析》,得到时任泰州市党委书记张雷等7名市区领导批示,推动全市开展了关于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专项整治活动,推动了高港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其调研也因此获得江苏省检察机关调研二等奖。
2013年9月,金秋桦同志调入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工作。首先,该同志自觉地担负起该科室的信息宣传、工作总结、经验介绍等文字编写任务,初步掌握了该科室的基本职能和价值内涵。一年多时间里,该同志在控申科负责起草了《高港区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编写了《陈新工作室典型案例汇编》,总结了《一把钥匙解一把锁》的群众工作方法。其次,该同志主动承担起办案任务,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充分掌握了申诉业务流程,并承担起科室98%的办案任务。再次,该同志积极转换角色,在接待来访群众、组织公开答复以及参加本院自编自导自演的“角色互换”活动中,充分体谅到群众疾苦,切实体会到群众诉求,将矛盾化解和宣传教育贯穿到执法办案始终。此外,在2014年的“千家万户检察基层行”活动中,金秋桦同志发现高港区某镇小作坊生产集中,消防措施极少、卫生条件恶劣,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在积极开展调研后撰写了《关于家庭式生产作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促成区安监、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顿活动,优化了高港区的生产生活环境。
2014年8月控申条线组织业务竞赛以来,金秋桦同志克服家庭困难,排除思想负担,服从组织安排,全身心地投入到比赛集训中去。培训期间,面对身体状况不佳、失眠症状加重的问题,金秋桦同志积极进行自我调整,她将用习惯的枕头和被子从家里带到培训地点去,缓解病情;面对计算机水平较差、PPT制作无法跟上进度的现实,她利用别人的休息时间琢磨PPT制作方法。比赛期间,面对全国各省挑选出来的精兵强将,金秋桦同志放空身心,淡定从容地完成了超大信息量的笔试过程;面对高手林立的激烈竞争状态,金秋桦同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汇报答辩前夜,她在镜子面前练习至凌晨3点,甚至连鞠躬的角度、微笑的弧度都要求完美,最终她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步伐、精炼的语言给评委老师们留下来深刻的印象。通过顽强拼搏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金秋桦同志陆续取得了江苏省、全国刑事申诉业务竞赛双冠军的好成绩,并因此被江苏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面对成绩,金秋桦同志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白成绩的取得既有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有运气的偶然因素,她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一如既往地埋头案件办理,在不断的实践和学习中继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业务标兵和骨干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