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霞同志200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诉处、监察处、民行处、控申处多个部门工作,现为泰州市院控申处员额制检察官。该同志工作勤勉踏实,兢兢业业,无论在综合部门还是办案岗位,均能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0年以来共办理民行、控申等案件58件,办理的一件虚假诉讼监督串案成功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撰写信息宣传近20篇在《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完成“千村万户检察行”创新品牌申报工作,该品牌荣获市政法创新一等奖第一名。
依法办案,监督履职社会效果好。认真履行司法办案职责,针对民行、控申申诉案件事后监督特点,将办案与履行监督职责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结合申诉人诉求,通过全面审查、依法调查等方法,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民行申诉案件23件,其中抗诉7件,再审成功改判4件,和解1件。办理控申案件35件,所办刑事申诉案件质量得到省院充分肯定。2013年办理的姜某申诉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在基层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情况下,经审查发现3个串案存在被害人为同一人、原告均不出庭、资金流转经办人为同一人等诸多疑点,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围绕资金流转关联账户、关联人员制定详细调查提纲,逐笔审查核对银行凭证、关联账户的流水清单,理清涉案340万元的来龙去脉。最终,经过两级院共同努力,成功调取了案件关键证言和重要书证材料,依法提出抗诉,得到再审法院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40万元。2015年,在办理某时装公司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中,经审查发现案件源于经济纠纷,多次做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减少对立情绪,正确面对分歧妥善协商处理,经过多次赴姜堰区院调查、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补偿协议,40万元的赔偿款隔天全部补偿到位,一起长达3年之久矛盾纠纷成功化解息诉。
任劳任怨,做好综合文字保障工作。多年来,一直负责承担部门内勤及综合文字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工作计划、总结、文件起草及各类汇报等综合文字材料撰写任务。发挥文字撰写优势,结合检察职能履行,总结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先后在《检察日报》、《清风苑》、《江苏法制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材料17篇。撰写的3篇经验材料分别在全省民行、控申会议上做经验交流,有10篇信息分别被省院采用。琐碎繁杂的工作锻炼了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加班加点是常态,经常是白天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工作,晚上加班看卷宗、写文书,确保综合、办案两不误。2014年,协助部门抓好“千村万户检察行”创新项目贯彻落实,承担了方案起草、材料上报、总结宣传等工作,该项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采用。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创新品牌申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与其他同事一道加班到凌晨4点,仅用一天时间完成资料整理汇编工作,为该项工作荣获全市政法创新一等奖第一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耐心细致,在主动服务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控申部门是检察对外服务的窗口部门,虽然工作繁琐、压力大,但能服从部门工作需要,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跟随处室负责人深入基层检察群众工作站、检察室值守,积极参与“举报宣传周”、检察巡回宣传服务等活动,在面对面接待服务群众中提升与群众沟通交流能力和技巧,及时发现和传播群众工作好声音,撰写的检察群众工作民情日记在《泰州日报》刊登,检察群众工作“民情日记”经验被《江苏法制报》采用。除了赴基层巡回值守外,每周固定时间参加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接待,面对形形色色的信访人,均能耐心倾听、认真倾听记录,充分尊重每一个来访人诉求表达权利,在接访过程中,经常遇到极个别缠访闹访的信访人情绪激动,无理谩骂和指责,均能保持冷静,极大限度克制情绪,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工作,不与信访人发生言语冲突和情绪对立。仅2015年来,接待来访群众36次53人,接访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来访人的肯定和认可,未发生因接访不当或处置不当引发涉检信访或投诉。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廉洁从检规定。始终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以党的纪律和规矩规范和衡量自身言行,提升自身党性修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廉洁从检规定和各项工作禁令,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坚持讲纪律守规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用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检要求规范自身言行。严守办案纪律,不私自会见当事人或代理人,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坚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见贤思齐,以身边人、身边事等反面典型为鉴,坚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架起“红线”,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火墙。从检以来,未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