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原城中派出所(现天目山派出所)副所长邱坚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邱坚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来自兴化检察)
【案件信息发布】邱坚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刑
2020-12-15 08:25: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编辑:季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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