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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脚下的窨井盖再值钱也不能偷!
2021-01-21 08:21: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脚下的安全

窨(yìn)井盖安全问题近年来不断进入公众视野,每一次事故,都会引起极大的关注。

三岁女孩坠井身亡

2020年5月30日晚上,河南郑州市的一商业广场绿化带草坪里,三岁女孩掉进窨井中,被打捞出时女孩已无生命体征。据悉,女孩坠井原因为窨井盖瞬间侧翻,事发后有人拎过井盖,疑似存在质量问题。该窨井下面为化粪池,深8米,集存大量粪便和污水,窨井盖为树脂材质,且无法固定,可随意移动。悲剧发生后,该事件一度引发热议。

身边的类似案件

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在2020年6月起诉了一起案件,陈某某盗窃了44块窨井盖。

刚看到这个数字,你是不是特别生气,这么多井盖,得出多少事!

(指认盗窃现场)

认真审查后,发现案发地是正在初期建设的路段,道路处于封闭状态,44块井盖中只有2-3块铺设完毕,其他井盖都堆在路边尚未铺设,并没有造成恶劣后果。

吓一跳,好在没出大事!

最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认为陈某某盗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等等

那偷人员密集路段的窨井盖呢?

那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破坏交通设施罪了!那判刑有多重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设施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稿:泰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姜堰区检察院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