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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2-10-24 15:13: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实施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现对该项目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

  2.招标范围:电梯设施维保

  3.最高限价:30000元/年,合计60000元

  4.服务期: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3.本项目须配备2名(含)以上的维修保养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相应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同时须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1.该项目公告时间为:2022年 10月 25日至2022年 10月 31日

  2.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2年 10月 25日至2022年 10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报名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工本费:300元/份(现金),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写字楼B塔第9层(华强代理)

  五、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刁先生

  电话:0523-86688072

  2.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23-86982663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并携带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携带承诺书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附后)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4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