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实施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现对该项目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泰州市检察院电梯设施维保项目
2.招标范围:电梯设施维保
3.最高限价:30000元/年,合计60000元
4.服务期:2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3.本项目须配备2名(含)以上的维修保养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相应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同时须提供维修保养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1.该项目公告时间为:2022年 10月 25日至2022年 10月 31日
2.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2年 10月 25日至2022年 10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报名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工本费:300元/份(现金),此费用不予退还。
四、报名地址
报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写字楼B塔第9层(华强代理)
五、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刁先生
电话:0523-86688072
2.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23-86982663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并携带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携带承诺书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附后)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4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