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受心理、生理条件及居住环境的限制,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耄耋老人错认“熟人”,引狼入室遭抢夺的案件。
王大爷今年91岁,在姜堰老家独居。今年4月初的一天下午,王大爷在自家门口遛狗,偶遇外来务工人员张某,错将张某误认为孙子的朋友,带至家中招待。王大爷的善良好客让手头正紧的张某起了歹意,攀谈中,张某假意提醒王大爷要将家中的现金收好,防止被偷。
王大爷为说明自己藏得严实,从角落中拿出藏好的15000元养老钱,张某乘其不备突然抢走,骑着电动车逃之夭夭,年迈的王大爷在家中心急火燎却又无可奈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某次日就被抓获,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人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或者交由身边的亲人帮忙保管,不要轻易将陌生人带回家中,更不能轻信所谓的“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