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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黄某某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1-09-29 11:28:00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

  近日,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黄某某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撤销(2020)鄂0624刑初224号刑事判决书对黄某某宣告的缓刑;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与前罪诈骗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并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