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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息被卖了!
2018-11-02 15:56:00  来源:泰州检察

  怎么手机老是有陌生来电?还以为是认识的人没存号码?

  现在怎么都开始流行用非固定电话而是手机号码打进手机里了?

  每到这个时候都有各家车辆保险的电话骚扰?

  房子是不是要交付了,要不要考虑装修?

  我们的信息泄漏无处不在,是谁?卖了我们的信息?

  近日,泰兴市检察院依法对公安部督办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安徽籍王某等8人作为一般业务员专门销售含有公民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的“话单”,共向他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30余万条,销售金额近100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该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多次与公安机关分析研讨,从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已达构罪标准、被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是否真实、犯罪数额确定等四个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通过审查涉案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以及核查电子证据勘验的情况,确定犯罪数额的大小、区分情节严重程度,并根据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层级关系梳理涉案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分主从犯。

  办案中,案件承办人发现尚有多名涉案人员未到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依法监督上网追逃,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抓捕。

  案件中,8名被告人是以购买公民信息后进行分发或者再次售卖的方式犯罪。涉案人属于整个闭环中的下线。

  而此类犯罪方式和人群,并不止这种,今天我们来盘点下。

  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检察职能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

  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利用其工作便利,进入他人账户窃取每月更新的全市新生婴儿信息(每月约1万余条),并出售给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再由此人转卖给另一个被告人。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后,还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该中心从系统账号密码专人专用、使用留痕,签订岗位保密协议,建立事后备查制度等方面进行整改完善。

  利用恶意程序批量非法获取网站用户个人信息的

  涉案人员在登录浏览某购物网站时发现,通过修改该网站网购订单号可以查看到包含用户姓名、手机号、住址等内容的订单信息。为谋取利益,他委托他人针对上述网站漏洞编制批量扒取数据的恶意程序,在未经网站授权的情况下,进入该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从中非法获取客户订单信息。

  该案检察机关处理方式与我们的相似。

  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实行诈骗

  这种多见于侵犯学生的个人信息案件中。

  涉案人事先从网上购买的学生个人信息上的家长联系电话,冒充“学校教务处”、“教育局”工作人员,以获取国家教育补贴款为由,诱骗学生家长持银行卡到ATM机上转账至自己掌控的银行账户,从中获取钱财。

  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提供给他

  其中我们就有案例,涉案人员从售楼处购买信息,利用工作便利和通过QQ群交换等途径,非法获取楼盘业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民等的姓名、电话、住址及工作单位等各类公民个人信息

  单位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此种情形会依法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中就有案件是某某快递公司参与其中,那么公司主体也构成违法犯罪。

  特殊主体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

  此类主体人,涉案数量达到一般主体立案追诉标准一半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我们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的信息被泄漏的渠道众多,可能在我们注册网站信息时,可能在我们登记某事项时。有人瞄准了其中的利益输送,获取信息或直接转卖。

  此类行为需要严厉打击,我们也要注意自己的信息保密,比如在非官方的网站上尽可能少的留重要信息,平时收快递后,撕去快递盒上的回执单。当然,从上述案例中,一些源头直接把控,效果会更好。遇到团队作案的,我们司法机关一抓到底,连根拔起。

  普法宣传很重要,让存在侥幸心理的人知道,犯罪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会继续进行法律监督,继续打击犯罪,持续发力!

  来自:泰兴检察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