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贷款诈骗3000余万一案,姜堰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提起公诉的陈某某骗取贷款罪一案作出判决
2016-12-16 09:18:00 来源:
编辑:jcw_tz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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