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志奇。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重达700余克,犯罪嫌疑人杨志奇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杨志奇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6-12-16 09:21:00 来源:
编辑:jcw_tz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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