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44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34.6%;不捕2166人,同比下降20.2%,不捕率34.3%,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5256人,同比下降19.3%;决定不起诉2533人,同比上升13.3%,不起诉率为14.04%,同比增加3.6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626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1.3%。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实际立案308件,同比下降6.1%;监督侦查机关实际撤案684件,同比下降1.7%。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及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合计311人,同比下降11.4%。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40件,法院审结后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4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29人,同比上升33.9%;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非监外执行)1005件,同比上升130%;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4人,同比上升33.3%;监督脱管5人、漏管3人,同比分别下降61.5%、76.9%。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上升18.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4件,同比上升1.2%;法院当年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108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01件,同比上升55.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64件,同比上升106%。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9件,同比下降25%;对民事审判活动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件,同比下降14.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件,同比下降62.5%。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0件,同比上升175%。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3件,同比上升274%。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398件,同比上升52.5%,占受理总数的92.7%。其中,民事467件、行政193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139件,同比上升51.8%。其中,民事381件、行政1758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57件,同比上升67.02%。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5件,同比上升98.6%,占起诉总数的92.4%,同比增加14.7个百分点;提起其他民事公益诉讼11件,同比下降47.6%,占起诉总数的7%,同比减少15.3个百分点;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同比净增1件,占起诉总数的0.6%。
2022年1至3月,法院审结155件,裁判支持133件,因被告行政单位履行职责而由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4人,同比下降16.8%,不捕123人,不捕率为56.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2.4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85人,同比下降12.1%。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3人,同比下降28.5%,不起诉66人,不起诉率33.2%,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9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48人,同比上升43.4%,附条件不起诉率55.5%,同比增加13.9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96人,同比上升4.9%。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2107件,同比上升10.57%;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270件,同比上升95.69%,实际救助人数916人,同比上升65.34%。
七、职务犯罪检察
2022年1至3月,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71人,同比上升8.4%。经审查后,起诉232人,同比上升4.5%,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