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度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财务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杨瑜、阳爽、梁晓起3名同志为合同制书记员,拟聘用陈冰同志为合同制财务人员。
公示期:2020年10月30日—11月5日。
如对上述人员录用有问题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联系电话:0523-86688116、86688111。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