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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11月8日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2020-11-06 17:07: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1.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准考证,截止时间:11月7日16:00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泰州技师学院)。

未携带纸质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应当于考试11月8日上午8:20前进入待考点(泰州技师学院会体中心),当日上午8:50前未到达待考点的考生视为放弃。 

4.考生务必在考前完成本人江苏“苏康码”注册申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全程佩戴。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按要求佩戴口罩,方可正常进场参加考试。 

5.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周边停车场地有限,建议考生选择合适交通工具前往,预留充足核验、测温时间,同时尽量减少携带不必要的个人物品进入待考点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