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切实贯彻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即“三个规定”),两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度重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积极带头填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6件,其中市院机关30件,靖江市院27件,泰兴市院35件,兴化市院16件,海陵区院36件,姜堰区院35件,高港区院12件,高新区院15件。
全市两级院始终注重宣传引导,持续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着力提升社会知晓度。
一是不断强化干警思想认识。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警反复学习“三个规定”及相关文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有关“三个规定”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认真领会“三个规定”的实质要求,不断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要求,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
二是持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两级院利用手机彩铃、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对内对外大屏幕、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展示牌、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多种形式强化“三个规定”宣传,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营造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督查通报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查盲点堵漏洞专项活动”,围绕“三个规定”遵守情况,对照自身岗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督促检察人员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每季度通报填录情况,对较长时间“零报告”人员进行提醒,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的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