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攻坚,重拳出击,坚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
1 抓紧抓好重大案件办理
泰州市检察院、姜堰区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顺利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涉案金额达34.5亿元的“12.17”特大网络套路贷案的办理工作。法院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并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海涛就“12.17”案件办理情况,在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海涛听取“12.17”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办案组工作汇报。
2020年10月30日,“12.17”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宣判。
2 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坚持依法办理,坚守办案底线,严格执行“三级把关、两级备案”制度,对涉黑恶案件逐一审查把关,并进行备案审查,案件办理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兴化市检察院在办理王小成等人案件时,通过引导侦查与自行侦查,将以普通刑事案件犯罪提请批准逮捕的个案串并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化破网打伞,及时移送涉黑恶和保护伞线索。聚力打财断血,会同公安机关查扣封存涉案资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高港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申请监督的当事人提出有套路贷嫌疑,经认真审查后发现,该案并不符合套路贷特征,检察官举行公开听证会,向当事人释法说理,释疑解惑。
3 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深化“六清”行动,在手案件全部清洁,线索全部清零,黑财逐个清底。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高港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恶案件时,发现有未成年人长期旷课,混迹社会,逐步滑向了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不法侵害的边缘,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应急预案、施行综合治理等三个方面提出建议。该建议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多项措施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海陵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兴化市检察院打击河蟹市场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市场治理乱象后,向市场监管局递交检察建议,并向兴化市委政法委报告,推动交易市场秩序正常化,并被检察日报报道。
兴化市检察院根据此题材还创作了微电影《绝不放过》(点击红字跳转链接可播放),多次被上级转发。2020年11月4日,泰州市检察院和兴化市检察院开展新风行动大走访大落实走进周北村活动,播放了此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