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海峰原文传达了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号通告文件,并结合泰州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部署要求。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丁海涛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院所有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防疫工作的行动自觉。
要全员行动起来。市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备好防疫防护和消毒物品,制定相应防护方案,严格室内聚集性活动管控,加强食堂和办公区域的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参加相关活动,要规范佩戴口罩、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切实维护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要加强督促检查。从现在开始,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配合落实防疫办工作要求,加强内部督促和检查。对必须外出的,要严格履行报备手续,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