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特别是不少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11月18日下午,我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汤晶萍至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法治讲座,“手把手”教孩子们如何防止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避免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侵害。
课堂上,汤晶萍重点解读了今年6月两高一部颁布施行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相关新的法律规定,提醒同学们向他人出售、出租个人电话卡、银行卡极有可能涉嫌犯罪,避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
此外,汤晶萍还结合司法实践当中的真实案例,集中揭示了十大电信网络诈骗典型“套路”,并对网络贷款诈骗、刷单返利诈骗、“杀猪盘”诈骗、“校园贷”诈骗、网络游戏虚拟交易诈骗等,与未成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诈骗手段进行了重点分析,帮助同学们提高防骗意识和鉴别能力,防止遭受财产损失。
“反诈进校园”活动将持续开展。我院将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强化法治宣传,努力提升在校学生的自护能力,远离违法犯罪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