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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数据公开】2014.1-2017.8月危险驾驶案件情况
2017-10-09 15:01:00  来源:

  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泰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危险驾驶公诉案件3370件,其中2014年712件,2015年842件,2016年1037件,2017年1至8月779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 

  2017年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危险驾驶案347件,二季度共受理286件,7、8月份共受理146件。我市危险驾驶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饭后危险驾驶发案率明显升高。20-22点发案最高峰,占案件数量的40.9%,基本是晚饭饮酒后驾车;13-16点发案小高峰,占案件数量的20.1%,基本是午饭后饮酒驾车;6-9点发案最少,占案件数量的0.4%,基本是隔夜醉的情形。 

  城市道路发案量远高于郊区及乡镇道路。城市道路发生危险驾驶占案件总量的58.8%,郊区及乡镇道路占39.6%,高速占1.6%。 

  危险驾驶二轮摩托车过半。驾驶二轮摩托车危险驾驶占案件总量的57.8%,驾驶小轿车的占38.4%,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占2.9%,驾驶其他车型的占0.9%。 

  血液酒精含量中间明显大于两头。血液中酒精含量从80.5mg/100ml到368.8mg/100ml不等,酒精含量100-200mg/100ml最多,占63.4%;酒精含量200-300mg/100ml占22.1%;酒精含量低于100mg/100ml的占13%;酒精含量高于300mg/100ml的占1.6%。 

  危险驾驶案件中,近1/5的驾驶员驾驶证不符合要求。主要有无证驾驶(占79.7%)、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占11.5%)、驾驶证过期(占7.4%),其他例如未带证、证被扣等情形(占1.4%)。 

  危险驾驶案件中,亦有21%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情形有:车辆无号牌(占53.2%)、车辆未年检(占34.6%)、号牌已注销(占8.3%)、车辆未登记(占3.2%)以及车辆未挂牌(占0.6%)。 

  近半危险驾驶案件有碰撞发生。危险驾驶案件中,有46.7%案件发生碰撞事故,包括机动车间碰撞、撞击公共设施、撞非机动车及行人等等。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