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吴永进用事先准备的汽油泼洒他人并点火,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吴永进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2019年8月2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永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年轻泰·青年π | 第一期主题沙龙来了!
新春开讲!
泰州市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机关总结表彰大会
泰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泰州市检察院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