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姜堰区税务局第一分局原工作人员章文峰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宣判。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章文峰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来自:姜堰检察亲民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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