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孤山派出所原民警张琪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靖江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20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琪提起公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琪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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