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速录员公告》《2019年度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初试(岗位技能测试)、复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田颖、杨颖、刘志鹏3名同志为合同制速录员,拟聘用张贵桂、陈伟2名同志为合同制驾驶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9月24日—9月29日。
如对上述人员录用有问题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联系电话:0523-86688116、86688111。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