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刘志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姜堰三水剧场隆重举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职能部门同志、泰州市委主题教育第二指导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姜堰区政法各部门党员干警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报告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刘志山同志先进事迹短片。
泰州市姜堰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俊回顾了刘志山同志在工作中的感人细节,作为一名党员,刘志山始终如一地把工作当事业干,即使面临退休依然用心工作、用情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
今年10月16日,泰州市姜堰区委书记李文飙莅临指导姜堰区检察院主题教育活动,对刘志山同志先进事迹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刘志山同志是我们身边的榜样!他身上“极端负责、刻苦钻研、乐于奉献”的特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日前,姜堰区委、区委政法委和泰州市检察院党组先后作出了向刘志山同志学习的决定,激励广大党员守初心、担使命,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0月17日,是刘志山确定去上海检查并准备手术的日子,当天上午他仍然来到办公室,和我交接手头上的案件......”刘志山同志分管领导,泰州市姜堰区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余小平宣讲的题目是《他把“天花板”当成“垫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