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泰兴市院控申科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参加公开答复会。会议由于亚明副检察长主持,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赔偿请求人封某、黄某提出的请求一一答复。参会的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表示对此案件无异议,认为该院对本案的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同意承办人的意见;参会律师表示检察院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进行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承办人办案是公平公正的,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并希望赔偿请求人今后息诉罢访,其他权益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护。最后赔偿请求人封某、黄某分别签订了承诺书,表示对该院的刑事赔偿决定无任何异议,在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后,不会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机关要求赔偿,不再到信访部门上访。
泰兴市院控申科针对刑事赔偿案举行公开答复会
2018-04-28 16:55:00 来源: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