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汤某涉嫌诈骗一案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由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副科长、员额检察官王琴主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首先将基本案情、案件受理情况、审查情况以及法律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经查,犯罪嫌疑人汤某在明知手中面值1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有假的情况下,仍从被害人左某处贴现,被左某发现后,又以微信图片的方式发送退款承诺书,经鉴定,该承诺书中加盖的印章系伪造。案发后,汤某退还全部赃款给被害人,并主动投案自首。2018年3月26日,经该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汤某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汤某及其辩护人提出,汤某的家庭情况较为特殊,其于十多年前离婚,儿子平时成绩优异,今年即将面临高考;父亲罹患癌症,母亲又患中风,二老均年过七旬,身边需要人照料;案发后能够主动退赃、自首,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故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及其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承办人、犯罪嫌疑人所在村民代表的发言后,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犯罪嫌疑汤某人是否变更强制措施进行了现场评议。
根据汤某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各方代表意见后,我院依法决定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今天的听证会很有意义,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如何将宽严相济、保障人权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希望汤某能够真正改过自新,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也祝愿他儿子安心备考,取得理想成绩”,听证结束后,与会代表委员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