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冯春兰、姚勇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了庭审。
该案系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的食品安全案件,涉案数额大,在当地场上较大影响,并引发网络舆情。公安机关移送该案件时,仅认定二名犯罪嫌疑人具有销售数额。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存在的薄弱点,列明补充侦查提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锁链,确保销售数额起诉质量的同时,针对生产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多次与公安、水产、法制部门沟通,督促涉案鱼塘及时清塘、分类、称重、鉴定以及无害化处理,确保生产数额的成功认定。庭审中,公诉人通过严密举证、清晰说理,与辩护律师展开激烈控辩交锋,并结合法庭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庭后,代表、委员们也认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刻不容缓,维护民生利益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