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政协委员《关于试行法官、
检察官、律师相互评议制度的建议》的情况汇报
2017年2月,我院收到杨芙蓉委员提案的《关于试行法官、检察官、律师相互评议制度的建议》后,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梳理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探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相互评议制度的举措,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进一步深化相互评议的机制。
2017年5月,泰州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对律师办案行为进行评议。本次活动由市院研究室牵头,各业务部门选取2016年度办理的31个案件,对案件代理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等进行评议。经过评议,大多数案件代理律师能够遵循执业规范,依法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并协助司法机关促进诉讼和解,修复社会关系。但也有个别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和理由缺乏法律和证据支撑;在庭审中不听法官一再要求,随意与被告人用方言交流,影响了庭审秩序。对律师评议意见已经报送市委政法委相关部门,并告知了市司法局。
2017年7月3日,市检察院研究室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行四人前往市政协,就农公民主党副主委杨芙蓉提出“关于试行法官、检察官、律师相互评议制度” 的建议进行答复。活动中向杨副主委汇报了近年来泰州检察机关加强与律师互动,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解决律师阅卷难、会面难、取证难等有关举措,并就泰州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泰州 检律同行”工作进行详细的介绍。杨副主委对各单位对提案答复工作的重视表示感谢,对检察机关推进“法治泰州 检律同行”品牌建设给予肯定。
与此同时,泰州市检察院还结合“法治泰州检律同行”品牌,开展了一系列检律互动活动。联合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泰州检律同行”工作的意见》,对保障律师会见权与促进侦查监督,保障律师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完善证据体系,保障律师质证权、辩论权与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等多项重点内容达成一致认识,进一步树立“交锋不交恶、对抗不对立”的工作理念,并据此细化了检律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职责,明确了活动计划安排,确保取得实效。优化窗口服务。两级院普遍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设置了律师接待窗口和电子卷宗制作室、律师阅卷室、律师接访室,配置了快速扫描仪和高清拍摄仪,为律师提供卷宗复印、打印、电子光盘刻录等多项便捷服务。为进一步方便律师阅卷,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了集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企信通”短信推送“四位一体”的律师服务平台,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市检察机关已累计接受预约阅卷305件,制作电子卷宗19863册,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721份,主动向律师推动案件程序性信息2448条,受到律师广泛好评。拓宽交流渠道。不断完善律师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定期发放律师满意度征求意见表,已收到意见意见29条,落实22条。我们还通过以下形式加强检律互动互评:一是定期组织召开检律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司法不规范问题,不断增强律师获得感;二是建立“检律互动”微信群,定期召开在线座谈会,累计收集律师意见36条;三是常态化开展法律沙龙、案例研讨、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活动,加强对疑难案例和热点问题的研究,最大限度统一认识和法律适用标准,共同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推行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申诉案件制度,建立由110名律师组成的人才库,在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公示接访律师、接访时间安排,开通律师预约热线,制作点名接待公示栏,供信访人选择。
今年以来,检律双方共开展各类互动活动24次。如:市检察院牵头组织了全市“庭审大辩论”活动,更好地推进庭审实质化;检律共同做好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律师共参与接访476次,化解矛盾纠纷50余次;对信访人反复申诉的已办结案件,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评析和公开审查答复14件,一起推动息诉罢访。工作中我们主动告知申诉人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申诉人自选或指定律师代理涉法涉诉案件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