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大局方面
1.落实省市委“两聚一高”部署,围绕三大主题工作、“四个名城”建设履职尽责,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围绕聚焦富民,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思考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护住老百姓的口袋,让老百姓富裕后保证资金安全。
2.在严格依法办事与保护企业发展上要把好度,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3.开通村镇服务热线,送法到基层、机关、企业,畅通群众维权渠道。
二、履行检察职能方面
4.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在原有的诉讼监督基础上,寻找新的监督点。
5.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对该立案不立案、该移交不移交的,要发检察建议或立案查处。“两法衔接”平台的作用要更加充分发挥。
6.法检两家加强沟通协作联系,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共建和谐社会。
7.强化对基层涉法涉诉、化解矛盾方面指导力度。
8.进一步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如:网络犯罪、食品安全、非法集资、吸毒犯罪、环境保护,以及民间借贷和恶意诉讼问题。
9.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创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形式,法制教育需要社会力量,实现法律进校园的常态化,强化对学生的法治教育,着力整治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10.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渎职案件,要加强预防、宣传,对于渎职案件要进一步统一标准,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1.进一步加强对医生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涉医犯罪,切实保护医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12.进一步加强犯罪预防,拓展预防的内容,借力信息手段特别是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定向预防,提升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好检察建议书的作用,加强事前预防。将廉政教育的触角向基层延伸,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将惩治腐败、加强法律监督的关口前置。
13.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14.强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全国人大授予检察机关可以对环境、食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建议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15.加大对滥用职权等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研究解决渎职案件轻刑化的问题。
16.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尽量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庭后补查、延期审理。
17.处理好个案,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18.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监督,完善重大工程预防工作。
19.公检法三家要加强数据和信息互通,特别是刑罚执行,包括社区矫正信息等。
20.在查处职务犯罪方面,可以借鉴纪委关于“四种形态”的做法,注意区分故意犯罪与改革和工作中的失误,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
21.对于医疗领域如何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进一步深入调研,提出更加精准、更有实效的预防建议。
三、队伍建设方面:
22.新形势下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加强。
2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包括能力素质培养和思想工作建设,完善晋升通道、干警待遇及绩效考评机制。
24.加快人才培养,特别是不同年龄层次梯度的人才培养,通过遴选、引进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四、司法改革方面
25.在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强化对检察官监督制约,注重提升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和业务素质。
26.司法改革、员额制改革后,要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管理,让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7.以司法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全面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在其他方面
28.采取更加接地气、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宣传对象不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进行普法宣传。
29.经常性人大代表互动,让人大代表充分认识检察工作,共同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借助人大推动检察工作,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30.加强法院、检察院之间业务、人员的交流。
31.对敏感事件、群众重大关切案件,应及时公布案件事实真相,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32.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