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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⑨|陈丽华:践行司法为民,做新时代群众的法律守护者
2021-05-14 15:33: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伟大时代诞生伟大思想,伟大思想引领伟大征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离不开法治思想的引领。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涉及亿万人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工作人员,学深悟透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法治思想浸润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是我们肩负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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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官为人民,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都发生着检察官们践行司法为民的检察故事。

  案件的当事人老王是一家公司的副总经理,在代表公司前往徐州投标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因受伤导致人格改变、智能损害。仅医疗费就花费了10余万元,他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有关部门以其提供的证明文件上的公司印章与工商部门备案所存印模不一致,且没有证据证明其因工受伤,对其申请不予认定。

  就此,老王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在一审、二审均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后。走投无路下,老王向检察机关申诉。

  为了不让工伤成为群众的“心伤”。朱冬霞检察官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深入调查核实。先后从不同单位调取到了7份带有该公司签章的投标文件及两份工程承包合同书。经过专业鉴定后发现,其中3份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与老王提供的证明材料上加盖的公章完全一致。

  在我们检察官的坚持与努力下,提交的提抗意见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采纳,依法提出抗诉后,最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撤销原判,判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后经协调,用人单位与老王达成和解。很快,老王拿到了45万元的工伤赔偿金,他的 “心伤”最终得以抚慰。

  该案也先后被最高检发布为“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 典型案例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结

  束

  语

  多年来,心伤得以抚慰的不止老王一人,这样的案件也仅仅是我们检察官们办过的千百案件中的一起。

  正是他们夜以继日的伏案阅卷,不辞辛劳的奔走调查,用求极致的理念、钉钉子的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