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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
2021-09-02 10:47: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条款。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责任。泰州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两项职能,实现助力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

  (泰州市检察院参加安全生产两法衔接会议)

  一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坚决惩治工程建设和企业生产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2019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安全生产类犯罪107件,提起公诉114人,不起诉15人。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安全生产

  (泰州检察典型案例)

  二是积极推进专项整治。2019年以来,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发41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对一定时期、一定区域、一定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情况,形成26份专题调研分析,推动党委、政府开展消防、交通运输等领域专项督查或专项治理。

  三是深化两法衔接机制。会同应急管理、公安等单位健全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明确立案监督、信息通报、检察建议等工作机制,解决“以罚代刑”等问题。2019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2件,追诉漏犯3人。

  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学习宣传。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发挥检察专业优势,通过公开审查、观摩庭审、典型案例发布、下沉企业等形式,揭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提示安全生产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努力形成“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安全生产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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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