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划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部分,是耕地中最优质、最高产的一部分。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用脚步丈量土地”,摸排农村郊区基本农田使用情况,发现某乡镇有一处疑似基本农田被占用,经过与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镇政府核实,情况属实。经过卫星影像图查询发现,该地块原本属于农村集体土地,2011年被王某某租用,并在该地块上建设门面房和硬质化处理,堆放门窗等杂物,占地面积为1139.5平方米(1.71亩)。
今年6月,海陵区检察院向该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镇政府积极履行对基本农田管理保护职责,会同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陵分局,对王某某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基本农田保护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人民生活,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止目前,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已得到纠正,这块农田正逐渐恢复耕种功能。
(红线部分为违法占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