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炎)“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知道错了,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希望你们珍惜这次机会,履行自己的承诺,认真遵守考察帮教规定,走好未来的路,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这一对话,发生在湖北省天门市检察院近期举行的一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军对小华(化名)等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现场教育。
为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走回正途,天门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寻衅滋事案的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分别设置了6个月至12个月的考察期限。
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天门市检察院对该案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出示证据,并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经过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不公开听证后,天门市检察院进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并邀请法律援助律师、心理咨询师和监护人参与见证。
宣告过程中,杨军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要求小华等8人引以为戒,同时也对监护人进行了教育,要求监护人加强管教,关注青春期孩子的心理变化,引导、教育孩子遇事沉着冷静,学会三思而后行。
小华等人表示,此次宣告会让他们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了检察官对他们的关爱之情,以后一定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努力学习,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