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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安全生产
2021-09-03 14:58:00  来源: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我院按照省检察院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协作配合意见要求,携手姜堰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抓好贯彻落实,联合开展小餐饮、小作坊、小旅馆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暨公益诉讼线索调查活动,深化构建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协作交流 双向赋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将安全生产纳入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围绕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我院与区应急管理部门深入沟通交流,并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联席会议。检察官重点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目的、意义,查阅了我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相关工作资料,针对实践中常见的消防问题隐患、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难点、以及如何找准工作着力点,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我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会商。

  构建机制 优势互补

  “水火无情人有情”,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大事。通过开展工作交流,我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以“检安协作 优势互补”为依托的联动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我院将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密切配合,落实好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制度,共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暨公益诉讼线索调查等相关工作,努力实现“1+1>2”的协作成效。

  联合整治 齐抓共管

  针对基层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和重点领域,我院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立足“我为群众群众办实事”,共同深入社区街道、居民商户等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调查走访,同时结合“精准普法月月行”,联合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及新法新规内容。针对部分场所消防设施破损、安全防护作用缺失,部分餐饮商户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一方面要求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结合具体情形,决定立案调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重视和落实消防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化构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携手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院将围绕完善机制,加强联动,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加强常态化工作协作,共同筑牢群众身边的“防火墙”。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