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泰州市院“公平正义感知工程”部署,策应释理能力大提升要求,以公开促公正。2018年4月17日,兴化检察院控申科就黄某某刑事申诉案邀请泰州市天炜律师事务所赵峰律师参与答复,人民监督员王明志全程监督该案的公开审查及答复过程。
申诉人黄某某(系范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近亲属)因不服兴化市法院判处被告人范某某缓刑,以“被告人态度恶劣、法院量刑偏轻”为由向该院提出申诉。兴化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围绕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从事实到法理逐一解释说明。赵律师现场作补充说明,为申诉人提供法律咨询,并就申诉人的申诉要求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通过公开答复,申诉人对我院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