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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 马栋:哪怕来访群众只有1%的道理,也要把这个1%的道理还给他!
2021-07-26 14:26: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泰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部门,在工作中,总会遇到部分信访群众,找法不信法,要法不依法,有的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侥幸心理,导致矛盾愈演愈烈。

  这群人怎么办?在化解中,我理解有“三难”。一难:这类人大多年龄大,情绪不稳定,对其已穷尽法律监督程序,用尽释法说理手段,他们不愿意接受监督结果;二难:他们找到检察机关的时候,已经经历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对于受理的案件,都抱有很高期望值,对于监督结果不认可不接受,心结难开;三难:涉及企业改制、拆迁、农村土地等领域问题难化解,反应的诉求大多非检察机关监督范围。

  但是我们的工作,就是对群众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说到底,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才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才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作用。

  矛盾的化解怕的就是不作为,慢作为,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问题拖成了积案问题,又不断地引发新的矛盾。我们能做的就是,当信访群众依法找我们反映问题时,我们绝不能把他的问题给推开了事,要把这条路留给他,因为这条路可能是他能走的最后一条路了。

  我们部门办理的徐某某信访案,其信访的主体是非检察机关。但他反映的问题也一定程度的存在,可是因为相关人员去世,证据不足,还原不了当时的情况。为此他跑了很多年,这个问题谁来解决,怎么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后泰州检察机关针对其合理诉求,通过司法救助对其进行帮扶,多年的矛盾化解了,心结解开了。

  我们还遇到了一个因为不服审判结果和监督决定,多年来持续走行政诉讼途径的信访人,相关业务部门在不支持监督的基础上,多次对其合理诉求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帮助其解决了部分困难,当事人也没有再来检察机关申诉。这也是法治,法治是哪怕他有99分的无理,但当他还有1分道理的时候,你也该把这个1分的道理还给他。

  当前,我的觉悟还不够高,行动还不够快,希望不久的将来,我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也可以做到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之事当“家事”,真正做到让群众信任,认可!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