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极不平凡的一年,转眼已逝。
这一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这一年,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努力下,海陵检察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治理建议分获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案件监管、智慧检务等工作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省推广,4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这一年,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陵区检察院取得诸多荣誉。个人和集体受上级表彰84项次,其中2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工作成绩被《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67次,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检察日报》专题撰文推介我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做法。
今天推出“向人民报告”第二期:持续发力平安海陵,在社会治理中展现检察担当。
强化打财断血,全方位清缴“黑财”“隐财”,引导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价值200余万元的涉恶资产,合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申玉军检察长、唐爱英副检察长提前介入一起涉恶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进会。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63件75人、提起公诉513件740人。
申玉军检察长深入刑事检察部门调研,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办案要求。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起诉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2人,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7人,惩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34人。
为一名未成年时曾被相对不起诉的大学生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助其顺利就业。
牵头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矫治工作办法,在全市率先将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纳入“网格”,形成“网格+帮教”社会治理体系。
做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副校长进校讲授民法典16次,帮助在校学生从小树立法治意识。
加强对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疫情爆发后,迅速联合区民政局、卫健委、妇联等部门,出台专门文件,明确临时看护、生活保障等11条工作措施,帮助留守儿童、事实孤儿居家防疫,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肯定、推广。
在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开辟快速通道,3天内为两名幼儿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