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极不平凡的一年,转眼已逝。
这一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这一年,在全体检察人员的努力下,海陵检察各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司法救助工作、推动治理建议分获市委、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案件监管、智慧检务等工作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省推广,4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这一年,在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陵区检察院取得诸多荣誉。个人和集体受上级表彰84项次,其中2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工作成绩被《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67次,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检察日报》专题撰文推介我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做法。
今天推出“向人民报告”第五期:持之以恒强基固本,在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形象。
一名干警讲授的实训课程入选最高检教培资源库,面向全国检察机关线上授课。坚持专业化方向,努力培育骨干精英。控告申诉检察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年度优秀办案团队。
创新推行“半月谈”工作机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半月由政治部、检务督察、案管等部门联合与中层干部、干警进行当面谈话,督促即知即改。
图为检务督察等部门联合对办案活动开展现场督查。
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专题报告疫情期间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并对照审议意见逐一整改落实。
走访代表委员24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办案106人次,及时回应、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0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
部分荣誉
刚刚过去的2020年,极其不易。海检人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陵检察稳步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个集体荣获省“五一巾帼示范岗”称号,一个集体荣获“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称号,一名干警荣获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学习强国”、《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泰州日报》等媒体报道我院工作做法和成效近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