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开讲了,今天让我们来谈谈网络。长长的假期会给同学们带来很多快乐,可是,孩子上网的问题却成了很多家长的烦恼。网络可能是拯救孩子的天使,它给孩子们的学习、生活等带来诸多便利,但它也可能是让孩子堕落深渊的恶魔,带来不少安全隐患。因此,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和网络安全教育亟需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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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几个小案例吧
案例一:痴迷暴力游戏,刀捅身边人
16岁的少年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捅了人,会不会坐牢?”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了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
检察官小提示
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解决矛盾的方式很简单很暴力。不少未成人习惯于网络里的“游戏思维”,企图用虚拟世界中的游戏规则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冲突,致使自己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这些孩子就像迷途的羔羊,需要自身、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引导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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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无钱上网就盗窃,辍学少年被抓
小华沉迷于上网无法自拔,甚至于无法继续学业,他的网瘾越来越大,家里给的零花钱根本无法满足他的需求。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将目光转向了邻居家。第一次小华偷了2000多元,邻居自认倒霉,没有选择报警,这让他越来越胆大妄为,每次钱花光了就去邻居家偷钱,小华2个月偷了4次,偷来1万多元全部被用于上网、打游戏、买游戏道具,甚至还买烟,跟朋友一起挥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华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小提示
本是大好年华,却因找钱上网而锒铛入狱。被许多人称为“电子海洛因”的“网瘾”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一大障碍,甚至诱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此,未成年人应科学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避免沉迷网络。
案例三: 迷恋直播平台,偷刷父亲卡中6万元
未成年女生小雅迷恋上了某直播平台,喜欢看某主播制作彩泥,父亲本没有多加干涉,直到自己有一次还贷款的时候,发现自己银行卡里莫名被刷走了6万块钱。父亲觉得很奇怪,经询问小雅才知道,原来是主播说冲到榜一就会送礼品,为了吸引主播的注意力,小雅便不时地打赏主播,不到一个月就刷了6万元。父亲知道后很气愤,但直播平台早已关闭,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无奈打了水漂。
检察官小提示
未成年人对金钱的概念还很模糊,以至于发生多起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因此,家长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规避子女对电子支付工具的不合理使用。
案例四:网聊遇知心网友,却遭受侵害
小兰今年刚满12周岁,父母工作忙,很少顾及小兰,所以小兰平时就喜欢和网友聊聊天。有一天,一名男子主动加她的QQ,两个人在网上相谈甚欢。一个月后,小兰和家人闹别扭,男子就邀请小兰出去玩。小兰丝毫没有顾忌,一个人偷偷去找男子。两个人见面后,男子直接带小兰去宾馆开房,小兰发觉情况不对想离开,却为时已晚,男子强行将小兰侵犯了。
检察官小提示
很多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弱点,通过网络聊天邀约未成年人见面后实施性侵害。对此,未成年人应提高警惕意识,不在网络上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能孤身和陌生网友见面。同时,要引导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正确对待网络交友,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社交圈,时刻注意防患于未然。
以上就是为大家总结的有关“网络”的案例,目的并不是阻止大家“上网”,而是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提高网络素养,善于正确利用“网络”,坚决抵制网络中的不良信息,让网络成为自己成长成才的帮手和助推器,莫让“网”事不堪回首。
最后附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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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继续……)
供稿:泰州市靖江检察院刑检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