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由靖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与人结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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