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公共利益关系国家发展、地方和谐和人民安康。日前,为进一步强化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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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公地悲剧”
《意见》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作配合。《意见》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线索双向移送制度的建立,织密法网、维护公益。
2
推进调查取证
《意见》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事项的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对于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支持配合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机关可视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
助力检察建议
《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意见》规定,对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或回复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应将《检察建议书》抄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