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篇(一)
输
今年四月,患有糖尿病的泰州李大爷,却因低血糖住进了医院……
故事回顾
事情还得从一个电话说起。去年年底,泰州的李大爷接到河北一家健康中心顾问打来的电话,亲切的问候顿时让李大爷放下了警惕。在得知李大爷患有糖尿病后,顾问提出要赠送给大爷一盒有降糖功效的保健品,并真的寄了过来,后来大爷又买一个疗程的“蜂胶活胰素”,大爷觉得效果不错,又多买些。此后,李大爷成为了“蜂胶活胰素”的免费代言人,身边的老同事、老邻居也都成为了支持者。
到了今年四月的一天,身体感觉良好的李大爷吃完蜂胶活胰素后,突然出虚汗、脸色苍白,昏倒在了沙发上。经医生诊断,李大爷当时的血糖值只有2.9,是血糖过低引发了昏迷症状。医生在了解李大爷的服药情况后,要求他立即停止服用来路不明的保健品,接受正规医院治疗。
李大爷家人将家中的蜂胶活胰素送到了食药监局。经过检测,里面检出了化学成分盐酸苯乙双胍,国家已于2016年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盐酸苯乙双胍。报警后侦查发现,所谓的健康中心只不过是一个专门从事保健品网络销售的公司,所谓的顾问也只是经过了简单的入职培训,和李大爷的聊天内容都是根据制定好的模板进行的。这个公司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共向全国各地居民销售“蜂胶活胰素”29万余元。这一产品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批文,是他们从网上低价购进的。并且像李大爷这样服用后而住院的并非个例,在河北、河南都曾出现。
案件进展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本案后,同步启动公益诉讼立案审查程序,邀请专家论证服用涉案食品的危害,派员赴河北调查涉案公司财产状况,进一步查清了民事侵权责任主体和公益损害事实。
该院审查后认为,公益诉讼中不仅要追究刑事被告人的民事责任,以保健品销售为业的两家公司也要担责。该院依法就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销售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赔礼道歉、消除危险,并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检察机关提出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正是希望通过公益诉讼这一有力的方式,以更加严厉的惩罚力度,震慑不法分子,教育、警示各行各业经营者,为众多受伤害的消费者追讨损失,为社会伸张公平正义,推动形成正面向善的社会风气。
今年以来,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4件,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含禁用药的保健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积极探索10倍惩罚性赔偿、消费警示等责任承担方式,总涉诉标的额近千万元。积极开展外卖网络平台专项监督活动,两级院民行部门通过网络筛查、实地核查发现了6大类数百条违法线索,并向职能部门发出28份类案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