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建议书】疫情防控中重点人员管控的相关建议
2020-09-11 10:44: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泰检四部建〔2020〕2号

 

泰州市看守所:

我院驻所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在押人员李xx,女,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30229XXXXXXXXXXXX,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刑期将于2020年4月23日届满。经前期排查,李XX原在北京市工作,并租住于北京,其有刑满释放后去北京的意愿,极有可能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来看,做好出所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也是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确保监管安全,建议贵所:一是主动对接李XX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查清并跟踪李XX出所后去向;二是对拟出所人员出所去向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北京籍、有强烈进京意愿的以及可能去往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情况,三是无缝对接上述重点人员户籍地公安机关及时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并将有关落实情况于收到本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书面函复我院。

 

2020年4月22日

  (附回复函)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