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10月23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于洪流同志的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检察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泰州检察的“宪”在进行时
巧辩“民”“行”题 博论法理情
党建引领 法护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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