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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
2019-06-14 08:52:00  来源:市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斗争目标,亮明检察态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向纵深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斗争攻势

  建立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团队及办案组,专司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设立案件协调、线索评估、资料收集、综合材料、信息宣传、工作督导6个工作小组,实行“一办六组”专班运作。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

  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扫黑办召开部署会6次、专题推进会2次。

  注重宣传发动群众。李军检察长带头到周庄镇开展政策和法治宣讲。在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中,深入14个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大宣讲、入户大走访、线索大排查”活动,参与走访活动120人次,入户发放宣传手册1600本。通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两微一网”推送扫黑除恶信息、党员义工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斗争声势。

  二、依法严格审查,坚守办案底线

  前移审查关口,实质化开展提前介入。对涉黑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涉恶案件重点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实现对黑恶犯罪的精准打击。

  严格涉黑涉恶案件定罪定性标准。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严审细查,重点审查有无遗漏涉黑涉恶人员及事实,依法纠正漏捕、纠正漏诉。泰兴市院在办理徐乐等人涉黑案件中,依法追捕的2人获法院判处实刑。

  三、全面充分履职,展现检察作为

  注重破网打伞。认真梳理保护伞表现形式及检察环节重点审查的8个方面,为司法办案提供指引。认真落实“两个必问”,必问是否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的问题并记录,深挖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发现线索及时向市扫黑办移送。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问题,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书面回复。

  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并重。引导侦查机关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注重跟踪处置涉案财产,重拳断“脉”断“血”。

  

  

  

  

  编辑:泰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