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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跃龙门 又是一年放榜时
2018-02-07 09:4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今年司考成绩出来据说是在11月下旬。犹然记得几年前的11月21日,那天是周六,上午9时,我在床上还未起身,一阵阵的电话铃响,好友在电话里兴奋地直呼“过了,过了,司法考试过了”。

  当时我忘了被搅了的睡眠,也跟着兴奋和激动。好友一会儿担心中国电信的查分系统,她说查了两遍,不会错吧?我向她保证中国电信肯定不敢错;接着,她又担心司法部会不会提高分数线,我又向她保证至今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迹象显示。她终于长呼一口气,多年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我很能理解她这些不着边际的担心,因为我是2003年开始考试,2005年才通过。经过几次折磨人的考试,司考一旦通过就像中奖一样美好又让人不敢相信。

  在司考成绩发布的日子里,参加考试和没有参加考试的人,一样都非常关注考试结果。大家为成功者高兴,也为暂时没过的同事感觉不容易。我经历过两次考试失败,觉得那种失落和压力是旁人难以体会也难以分担的。考试,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人的战争,别人无法援手于你,它需要太多的付出、忍耐和坚持,它考验一个人智力的同时,也是对一个人的心理、身体的全面考验。

  一次通过司考的人是幸运的,在这场比赛中没有耗费太多的时间和心血;两次、三次通过司考的人也是幸运的,付出的更多时间不会是白付出的,对于法律应该会有更深的理解和领会;考了四次、五次的人,我认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勇敢,好像海明威笔下的那位不服输的渔夫。而暂时还没有通过司考的人,我也相信,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坚强的、不会被打败的自己。无论司考多难,我们仍能直面相对。况且,司考并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司法考试更像是一道可以跨得过去的门槛,它并不是太高,相对于法律工作的性质,你甚至担心它设置得还不够高。而跨过了这道门槛,也只意味着你开启了法律执业之门,除了进门入场券的意义,我想不出司考还具有其他更多的意义。跨过这道门槛之后,才是一个更大挑战的开始。我一直认为从事实际的法律工作才是一个真正的竞技场。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司法考试所考的纸上的法条,只能教给我们有限的逻辑,而作为法律职业工作者,需要更多的是从实践历练中得到的经验。

  作为自许的一个法律门边汉,我觉得吴经熊先生的一段话值得细细体会。他在《法律的艺术》中感言“如果法律不是艺术,它就什么也不是。法律是‘人类组织生活’的人造艺术,诚如魏格莫尔(Wigmore)所提示我们的:‘法律规则是生活规则。’塞尔苏斯(Celsus)亦称,法律是公平与正义的艺术,是利益衡平的艺术。像音乐一样,正义之美是恰好的比例与有序的排列,它的出现,‘摆脱了纯粹的个体与偶然,因而提升了它的真实意义。’正义即美,乃因为它应用于人之关系;美即正义,乃因为它适用于现象世界。”这段如诗语言的表达,不仅充分体现了这位学贯中西的法学家对法律的痴迷和热爱,并且精确表达他了对法律务实精神的理解和体会。法律的意义在于实际的应用,而这需要法律职业者对这个社会全面、深度的了解、理解和把握,这不是仅仅了解纸上的法条所能做到的,也不是仅仅是通过司法考试所能做到的。但首先,我们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

  在这一年放榜之际,让所有通过和暂未通过司考这道门槛的人,遵从我们内心的法律精神,以我们的智慧和勇气,继续我们的法律人生之旅。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