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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0-11-16 10:15:00  来源:泰州市检察院

 

  近年来,泰州两级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强化对本地区著名老字号商标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办理一系列假冒“双鱼”注册商标案件,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以优质法律服务营商环境,守护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双鱼”商标是靖江本地的老字号商标,诞生于1930年,有着悠久历史和浓厚文化底蕴,连续17年被评为全国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双鱼”牌猪肉脯质量过硬,在各级部门抽检中从未有不合格记录,曾两次获国家金质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在江苏、上海、浙江等地供不应求,还远销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

  然而,“双鱼”良好的商誉引起了不法商贩的垂涎,制假售假现象猖獗。

  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间,葛某伟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江苏双鱼食品有限公司许可,自行购得假冒“双鱼shuangyu及图”注册商标系列包装后,与葛某红结伙,在其位于靖江市江阴经济开发区的家中,利用枕式包装机、激光打码机、封口机等设备对从本市“明大食品厂”、“金山食品厂”购得的肉脯原料进行包装打码,制作成假冒的“双鱼shuangyu及图”注册商标的草堂香礼盒装肉脯成品、400克袋装肉脯成品和500克袋装肉脯成品,向靖江市车站路及乡镇沿街肉脯销售店进行兜售,销售金额为人民币85550元。

  2017年12月29日,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葛某伟、葛某红提起公诉。靖江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葛某伟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8000元;以被告人葛某红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7000元。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本地民营企业“正名”,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靖江市检察院建议企业加大商标自我保护力度,使消费者能更容易识别真伪。

  双鱼公司已经在原有荧光防伪油墨、激光数码防伪标贴的基础上,建立起产品身份认证系统,使产品在原料进厂、生产加工、成品出厂、市场销售等每个环节上均有包含产品信息的二维码标贴。

  广大市民,不可贪图便宜,购买时可以通过扫描、发短信、上网等渠道查询产品真伪。

  编辑:季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