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君庙4号,是本世纪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处临时办公地址。2004年,北河沿大街办公楼开始改扩建,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搬入皂君庙4号办公,至2006年搬回北河沿大街,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共在这里办公近三年。
皂君庙,古代确实有庙,遗址至今尚存。作为常识,土地庙供奉的是土地神,狱神庙供奉的是狱神,火神庙供奉的是火神。不过,不能望文生义或以此类推,皂君庙供奉或者祭祀的可不是什么肥皂神。肥皂是工业文明的产物,在农业文明时代应该不知道肥皂为何物,也就不可能有皂神。这里的“皂”其实是“灶”的谐音,“皂君庙”是“灶君庙”,供奉的是在民间口碑很好,所谓“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当然,从“灶君庙”到“皂君庙”绝不是误传或者以讹传讹,这是一个特殊并几近荒诞年代的产物。“文革”时期,一些红卫兵打着破除封建迷信幌子,把一切民俗都视为封建糟粕,灶君也不能幸免,就连所在地名也只能改成“皂君庙”。只是所改之名往往让人啼笑皆非,正所谓无知者无畏。
这样的例子在那个特殊年代比比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北河沿大街办公楼周围分布着以“智德”命名的街巷、地名和建筑,比如智德北巷、智德前巷等。“智德”是什么,让很多人一头雾水,不知作何解释。其实,“智德”的来龙去脉与“皂君”如出一辙,仅从字面理解毫无意义。上世纪初,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期间,曾在这里办过一所北京大学教工子弟学校,并以法国实用主义大师孔德命名——孔德学校。于是,学校周边街巷随之被命名为孔德前巷、后巷等。“文化大革命”期间,红卫兵不知道孔德是一位哲学家,误解为取孔子道德之义,在打倒“孔家店”背景下,“孔德”被改为“智德”。不过,话又说回来,孔子核心思想在“仁”而不在“德”,当然这是题外话。
经过五十多年的争论与发展完善,进入本世纪的检察制度和人民检察事业逐渐走向成熟和定型,为捍卫国家政权、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经济繁荣、推动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被提上日程,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中都明确提出要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与之相对应,中央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皂君庙4号,这一相对比较简陋、拥挤,也谈不上威严的办公楼,见证了这一个阶段检察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200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意见》强调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努力做到检察体制更加合理,检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检察工作保障更加有力,检察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全面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具体制度包括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规范和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机制等。这其中很多项改革都取得突破性进展,并逐渐在制度层面达成共识,比如检务督察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职务犯罪侦查备案审批制度等。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职务犯罪侦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自身侦查能力和水平,2005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逐步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要求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每一次讯问的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十余年过去,回过头来看,这项改革,不管是从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强化自侦案件自身监督制约,还是从提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质量、保护办案人员免受诬陷等方面都很成功。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被确立下来。旗帜鲜明地强调法律监督,不仅仅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对检察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性质和宪法定位就是法律监督。200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检察工作体制和机制改革,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十年后的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长春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和重申检察工作的总要求是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得以长期坚持,而且越来越清晰和明确,也得到普遍接受和认可。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注重加强与国际反贪机构的交流与合作,2006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成立以来,以积极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施为宗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先后成功举办了八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有效促进了各国、各地区反贪执法机构间的交流合作,逐渐成为国际反腐败交流与合作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
此外,皂君庙4号还见证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重要内设机构的成立——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少杀慎杀一直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确定了死刑复核制度,明确规定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1979年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过死刑复核权随后就被逐渐下放了。死刑复核权被下放后,不管是在法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特别是因全国各地核定死刑标准不太统一而广受质疑。进入本世纪后,随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启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几年论证和准备,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为规范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探索死刑复核监督机制,加强对死刑案件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同时出台《关于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意见》。2012年9月,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中央编委批准,死刑复核检察工作办公室更名为死刑复核检察厅,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的内设机构。
皂君庙4号位于海淀区皂君庙东路路北,周边高校林立,学术及文化氛围浓厚。如果是一名刚走出校园的学生来这里工作,一定会感到很惬意。高大槐树掩映下略显狭窄的街道,总是能够感到浓浓的书卷味,白天工作,晚上还可以蹭蹭讲座,工学两不误。(曹东)